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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

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描述两个命题之间的推导方向。设命题 P 为“x=3”,命题 Q 为“x2=9”,并约定 x 是实数。只要 P 成立,Q 一定成立;但 x=−3 也满足 Q,不满足 P。这个一正一反的检查,比单记术语更容易辨认方向。

从推导方向辨认两种条件

写 P⇒Q,表示每个使 P 成立的对象也使 Q 成立。此时P 是 Q 的充分条件:有 P 就够保证 Q;Q 是 P 的必要条件:若 P 真,Q 不可缺少。对于上例,x=3 足以推出 x2=9,而 x2=9 是 x=3 的必要条件。

换成集合语言更清楚。令 A={x:P(x)},B={x:Q(x)};P⇒Q 恰好说 A⊆B。从 A 内走出的人必在 B 内,却不能把 B 中每个人都当作 A 中的人。本例 A={3},B={−3,3}。

若要证明一个条件不是必要的,找一个 Q 真而 P 假的反例;若要证明它不是充分的,找一个 P 真而 Q 假的反例。讨论前先固定论域:如果把上例的 x 限制为非负实数,x2=9 便只剩 x=3,原先失败的逆向推导此时成立。

两个方向都成立时

当 P⇒Q 与 Q⇒P 均成立,写 P⇔Q,称 P 是 Q 的充分必要条件,简称充要条件。证明“当且仅当”时,两个方向都要交代,不能只写其中一个。

例如对整数 n,命题“n 为偶数”与“n2 为偶数”等价。正向:若 n=2k,则 n2=4k2 为偶数。逆向可证其逆否:若 n 为奇数,写 n=2k+1,则 n2=2(2k2+2k)+1 仍为奇数。因此平方为偶数时原数不可能为奇数,两向合起来才得到充要关系。

从几何命题检查逆向

在普通的非退化四边形中,“是正方形”足以推出“是矩形”,但“是矩形”不足以推出“是正方形”:长为 3、宽为 2 的矩形便是反例。同样,“是矩形”是“是正方形”的必要条件,却不是充分条件。若把条件补成“既是矩形又有一组相邻边相等”,就得到正方形的充要条件。补充的正是先前逆向缺少的信息。

试判断:在实数范围内,x>2 是 x2>4 的什么条件?由 x>2 可得 x2>4,所以它充分;x=−3 也使 x2>4,所以它不必要。若把结论改成 |x|>2,则它与 x2>4 互为充要条件,因为两边都等价于 x>2 或 x<−2。

参考资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