垂径定理
设 是圆的一条不经过圆心的弦, 是圆心。过 的直线与弦交于 :它垂直于弦,当且仅当平分弦。这是《几何原本》第三卷命题 3 的双向结论。
从垂直到平分
若 ,直角三角形 与 有相等斜边 ,还共用 。两三角形全等,故 。
从平分到垂直
若 ,两三角形的三边分别相等:、 共用、。因此 。这两个邻角组成平角,只能各为 ,于是 。
图中虚线 是证明所需的辅助线。若半径为 5 且 ,则 ,整条弦长为 8。
若弦本身是直径且所说的直线与它重合,两线没有唯一交点 ,故命题先排除这种措辞含混的情形。直径的长度结论见弦长与圆心距。
参考资料
- 《几何原本》III.3:过圆心的直线平分弦与垂直弦的互推。
- 继续阅读:圆心的尺规确定、相交弦定理。
- 推导关联:《几何原本》III.14:等弦与圆心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