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确界原理
上确界原理(least upper bound property)描述实数的一种完备性:每个非空且有上界的实数集合,都有一个最小的上界,称为上确界。它使“数值越来越靠近某处”能够转化为一个确实存在的实数。
先看 。1 是它的上界,2 也是;1 比 2 更紧,且任何小于 1 的数都挡不住集合中更靠近 1 的点,所以 。但 1 不属于 ,因此 没有最大元素。把集合改成 ,上确界仍为 1,此时 1 也属于 ,才同时是最大元素。
上界、最大值与上确界
设 。实数 是 的上界,意思是每个 都满足 ;若 且仍压住所有元素, 才叫最大值。
同时满足两个要求: 因此上确界唯一。它是否属于 ,是另一个问题。非空、有上界保证上确界在实数中存在;无上界的集合,例如全部正实数,没有有限实数上确界。
第二个要求也可以换成便于计算的“逼近判据”: 若第二行失败,某个 就已经是更小的上界;反过来,任何比 小的候选上界 ,取 就被集合中的一个 推翻。
例如 中每项都小于 1,所以 1 是上界。给定 ,取整数 ,便有 。因此 ,但没有任何一项等于 1。
实数完备性在何处起作用
“非空且有上界就有上确界”不是单从加减乘除规则推出的。若把论域缩成有理数,考虑 它非空、有有理上界 2,却没有有理上确界。在实数中,上确界是 ;反证法给出它不可能是有理数。有理数在 两侧可以任意接近,因此小于它的有理数不是上界,大于它的有理数又不是最小上界。这个缺口说明“有理数很密”并不等于“没有空缺”。
在一种实数的公理化建立方式中,上确界原理被列为完备性公理;在另一种构造方式中,可以先构造实数,再证明它。写证明时必须知道自己把哪一种结论当作起点,否则会把“极限存在”偷偷放进要证明极限存在的步骤里。
从上确界推出单调有界收敛
设 递增且有上界。其所有项组成非空有界集,故 存在。给定 ,逼近判据给出某一项 。递增性再保证所有 都有 于是 ,按数列的极限定义,。上确界提供候选极限,单调性把“某一项靠近”扩大为“其后每一项靠近”;两步缺一不可。
介值定理的一个证明也用同一工具:取函数值低于目标高度的那些输入,令 为这些输入的上确界;连续性再排除 高于或低于目标的两种可能。上确界本身并不声称函数值等于目标,最后一步仍须连续性。
与上确界相对,非空且有下界的实数集合有下确界 。对集合 应用上确界原理,可得 。这不是另一套独立的完备性假设。
参考资料
- ProofWiki,Supremum of Set in Real Numbers:上确界的两项定义条件。
- MIT OpenCourseWare,18.100B Real Analysis,Lecture 01–05:实数、上确界与单调数列。
- 继续阅读:集合、数列的极限、介值定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