帕累托最优
帕累托最优(Pareto efficiency,又称帕累托有效)用来判断一个结果是否仍有让至少一人变好、又不让任何人变差的可行改进。它评价的是结果相对于某个可行集合的效率,不评价结果是否公平,也不说明参与者是否愿意自发选择它。
仍用囚徒困境的教学收益表:
| 甲\乙 | 合作 C | 背叛 D |
|---|---|---|
| 合作 C | (3,3) | (0,5) |
| 背叛 D | (5,0) | (1,1) |
若双方都选 D,各得 1。改为双方都选 C,各得 3;两人都提高了收益,所以(1,1)不是帕累托最优。可是(D,D)仍是纳什均衡:只让甲或乙一个人改选 C,那个人的收益会从 1 降到 0。有共同改进的空间与有人愿单独改选是不同的判断。
可行集合与严格的定义
设 是允许考虑的结果集合, 是参与者 在结果 的收益。若 对每个人都满足 ,并且至少对一人有严格不等式,就说 帕累托改进于 。若不存在这样的 , 就是相对于 的帕累托最优结果。
若 只包含表中的四种纯策略结果,(3,3)、(5,0)、(0,5)都有效。检验(3,3):另两个较极端结果虽让一人升到 5,却使另一人降到 0,不能算改进。检验(5,0):表里没有甲收益至少为 5、同时让乙收益提高的结果;(0,5)对称。剩下(1,1)被(3,3)严格改善。这四次比较就完成了本表的判断,不需要把两人收益相加。
扩大可行集合后的变化
“有效”总要说明允许怎样改变结果。如果还允许两人共同抽签,随机选(5,0)或(0,5),各以 的概率发生,那么期望收益是 。它由两个纯策略有效结果混合而成,却被确定的(3,3)同时改善;可见有效结果的混合未必仍有效。这里是在比较事前期望收益,并假定参与者按表中收益评价这种抽签;没有共同抽签机制时,它并不属于原先的可行集合。
帕累托最优也不等于收益总和最大。例如纯策略结果(5,0)和(0,5)的总和都是 5,低于(3,3)的 6,但它们仍帕累托有效:把收益总和提高,可能同时让某个人损失。若要在有效结果中进一步选择,还得另外指定公平、风险、权利或福利权重等判断标准;效率定义本身不给出排序。
一次检验
另有三种可行分配 、、。 改进 :甲仍得 4,乙从 1 升到 3,所以 无效。 与 相比,一方收益高而另一方低,互不改进;在只含这三种结果的集合里, 与 都有效。判断“至少一人严格变好”时,另一人保持原样也符合条件。
参考资料
- MIT OpenCourseWare:Introduction to Game Theory II,帕累托最优定义及囚徒困境中的效率比较。
- MIT OpenCourseWare:Game Theory, Lecture 14,可行收益集合上的帕累托效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