猎鹿博弈
猎鹿博弈(stag hunt)刻画合作收益高,但只有双方配合才能拿到的协调问题。两人各自选择猎鹿或猎兔;猎兔可单独获得较稳妥的回报。下表是教学收益,每格先甲后乙:
| 甲\乙 | 猎鹿 | 猎兔 |
|---|---|---|
| 猎鹿 | (4,4) | (0,3) |
| 猎兔 | (3,0) | (3,3) |
乙猎鹿时,甲猎鹿得 4,高于猎兔的 3;乙猎兔时,甲猎鹿得 0,猎兔得 3。乙的比较相同。因此(猎鹿,猎鹿)和(猎兔,猎兔)都是纳什均衡。前者每人得 4,后者每人得 3;“更好”的前者未必总出现,因为若担心对方猎兔,独自猎鹿会落到 0。
合作需要多大的把握
甲估计乙猎鹿的概率为 。甲猎鹿的期望收益是 ;猎兔的收益恒为 3。于是 等号处甲无差别;对乙也一样。如果双方独立、各以 的概率猎鹿,则双方都无差别,形成一个混合策略均衡。图中两条收益线的交点给出这条门槛;它不是心理学测量值,而是由表格中的 4 与 3 算出来的。
这个例子也显示收益占优与风险较低并非一回事。两人都猎鹿的收益高于都猎兔;但对于不到 的合作信念,每人仍选猎兔。若能事先公开可信承诺,或改变猎鹿失败时的损失,门槛会移动;单纯重复“合作更好”没有解决对失败的顾虑。
一个变式
若约定猎鹿失败仍能得到 2,其余三格不变,猎鹿的期望收益成为 。与猎兔的 3 比较,只须 就愿意猎鹿。使合作失败不那么昂贵,确实降低了合作所需的信念门槛。这个结论依赖本页的收益改动,不能推断所有现实协调问题都会如此。
囚徒困境也有合作选项,但对方合作时,个人仍愿意背叛;本页在对方合作时自己也愿意合作。这正是激励问题与协调问题的分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