给定弦与圆周角作圆弧
已知线段 和一个 的角,可以在 的指定一侧作圆弧,使该弧上任一点 都有 。这对应《几何原本》第三卷命题 33。
从弦的端点作切线
把 横放,待作弧指定在上方。在 的下方作射线 ,使射线 与 的夹角为 。过 作 的垂线;再作 的垂直平分线,两线交于 。以 为圆心、 为半径画圆,取弦 上方的那段弧。
在垂直平分线上,故 ,圆确实经过两端点;,故 是圆在 处的切线。由切线与弦定理,在弦另一侧的圆周角 等于所作弦切角 。这里把切线射线放在指定弧的另一侧,正是为了固定该角而不误取补角。
锐角、直角与钝角
记 。若把弦中点设为 、上方为正,算出的圆心高度为 :锐角时圆心在弦上方,直角时圆心在中点,钝角时在弦下方。这并不改变“所取弧在上方”的要求。端点角 0 或 对应退化极限,不是普通有限圆弧的作图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