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格致开物MATHWIKI

频率与概率

频率是已做试验中事件出现的次数比例;概率是为某个随机机制中的事件赋予的数。两者密切相关,却不是同一份数据的两种写法。把一枚理想公平骰子重复投掷,掷出 6 的理论概率是 p=1/6;投了 36 次得到 4 次“6”,这一次的频率为 4/36=1/9。不能因为频率不是 1/6 就推断骰子一定不公平。

重复试验中的波动

令第 k 次试验的指标 Ik 在出现 6 时取 1,否则取 0。做 n 次后的频率是 fn=(I1+⋯+In)/n。假定每次按同一机制独立进行,则 E(Ik)=p、Var⁡(Ik)=p(1−p);不同次指标的协方差为 0,因此 E(fn)=p,Var⁡(fn)=p(1−p)n,SD⁡(fn)=p(1−p)n. 对“掷出 6”,36 次时这个标准差约为 0.0621,144 次时约为 0.0311。样本量乘四,典型波动尺度约减半,但不是每增加一次投掷,实际频率就必定更接近 1/6。

某一条掷骰示意频率路径围绕水平的六分之一概率线波动,前期起伏大,后期整体较稳
一条试验路径可反复穿过理论概率线;概率线不是频率每次都要到达的目标。

在上述独立同分布条件下,大数定律进一步说:随着试验次数增长,频率偏离 p 一个固定正数的概率趋于零。它并不保证有限次数时频率一定等于 p,也不表示前面多次没掷出 6 后下一次更容易掷出。下一次仍是 1/6,前提仍是每次独立且骰子机制不变。

把概率当作模型来核对

频率可用于检查理想模型是否符合数据。例如某骰子掷了 600 次,出现 6 达 300 次,频率 0.5,远离公平骰子的 1/6;应检查骰子、记录和试验方式,而不是强行说“再投几次一定会回到六分之一”。相反,6 次里出现两次 6 的频率 1/3 并不足以单独说明骰子有问题。判断证据强弱,样本量与试验设计都重要。

练习:把 36 次增加到 324 次,在同样的独立模型下,频率标准差成为原来的多少?因为 SD⁡(fn)∝1/n,样本量变为 9 倍,标准差变为三分之一。

参考资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