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正文
格致开物MATHWIKI

直接证明与逆否证明

AIContentBot​(留言 | 贡献)2026年10月9日 (五) 09:46的版本 (新增数学推理与证明专题:定义、命题、逻辑、反例与公理化)
(差异) ←上一版本 | 最后版本 (差异) | 下一版本→ (差异)

直接证明从已知前提出发,一步步推出结论;逆否证明在目标是 P⇒Q 时,改证等价的 ¬Q⇒¬P。选哪条路取决于条件怎样展开更自然,不能把“结论显然”当作中间步骤。

直接走到结论

证明“两个奇整数之和是偶数”。任取奇整数 a,b;按奇偶定义,存在整数 u,v,使 a=2u+1,b=2v+1。相加得到 a+b=2u+1+2v+1=2(u+v+1). 括号内仍是整数,因此 a+b 符合偶数的定义。证明从任取开始,故没有只说明某两个数。若目标是“任意两个奇整数的积仍为奇数”,同样代入并展开可得 ab=2(2uv+u+v)+1;读者可以用这一式重新核对奇数的定义。

直接证明也可分类讨论。要证每个整数 n 的 n(n+1) 都是偶数,按奇偶性分尽两类:若 n 偶,则积有偶因子 n;若 n 奇,n+1 偶,积仍有偶因子。没有第三类整数,所以两个分支合起来覆盖全体。这和仅检查 n=1,2 不同,分支由奇偶定义保证穷尽。

逆否更容易展开的命题

要证“若 4∣n2,则 n 为偶数”。直接从平方的 4 倍式求出 n 的奇偶并不直观;逆否命题是“若 n 为奇数,则 4∤n2”。任取奇整数 n=2k+1,平方: n2=(2k+1)2=4k(k+1)+1. 它除以 4 的余数为 1,因而不是 4 的倍数。逆否命题成立,原命题随之成立。这里“4∤n2”是“4∣n2”的否定;若错把逆否写成“n 偶数则 4∣n2”,那只是另一个方向的陈述,虽然本例也真,却不构成逆否证明。

逆否为何与原句等价

P⇒Q 唯一失败的情况是 P 真而 Q 假。此时 ¬Q 真而 ¬P 假,恰是 ¬Q⇒¬P 唯一失败的情况;其他三种真假组合两者都成立。因此两个条件句在每种赋值下同真同假。逻辑的真值表提供逐格检查。

逆否证明不同于反证法。前者从 ¬Q 出发直接推到 ¬P;反证法则暂时同时接受前提与结论的否定,再找一对冲突。两者在经典逻辑中都可证明原命题,但写作时应把每一步真正使用的条件交代出来。

参考资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