伯恩赛德引理
伯恩赛德引理计算有限群作用下的轨道数:分别数出每个群元素固定多少个对象,求这些固定点数的平均值,得到在对称变换下的不同对象数。它也称为轨道计数引理。
先数固定对象
设有限群 作用在有限集合 上。对 ,定义固定点集合 那么轨道集合 的大小满足 这里不同轨道代表不能由所指定的群变换相互得到的对象;变换群不同,“相同”的标准也不同。[1]
双重计数证明
考虑所有满足 的有序对 。先固定 ,这样的 有 个,所以总数是等式右侧的求和分子。
再固定 ,允许的 恰好是稳定子 ,故总数也等于 。把这个和按轨道分组。对任意轨道 和 ,轨道稳定子定理给出 ,因此该轨道中所有稳定子大小之和恰为 。每个轨道都贡献一个 ,故总数为 ;与前一种计数相等并除以 即得结论。
三个珠子的两色圆环
把三个位置各涂成两种颜色之一,仅允许旋转,不允许翻面。共有 个带位置的涂色;旋转群有恒等变换、转一格、转两格三个元素。恒等变换固定全部八种;两个非平凡旋转分别要求三个位置同色,因此各固定两种。引理给出 种不同圆环:颜色一出现零次、一次、两次或三次。比如三个“只有一个位置为颜色一”的图案可经旋转互相变换,属于同一轨道。
在其他图案中,一个轨道的大小可能不同,简单用对象总数除以群的阶可能不是整数,也可能给错答案。若允许翻面,就必须将相应反射也加入群,并重新统计其固定图案;本例的公式不能不加修改地沿用。原理适用于有限群和有限对象集;无限情形需要额外的测度或其他结构。
参考资料
- ↑ Ishita Goluguri、Christina Li,Applications of Group Actions,第 5 节 Burnside 引理。访问于2026年11月8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