单调收敛定理
单调收敛定理(monotone convergence theorem,也称贝波·列维定理)说明:一列非负可测函数逐点递增时,极限与勒贝格积分可以交换。结论允许积分为正无穷,不要求定义域测度有限,也不要求函数列有统一的有限上界。
在 上,函数 随 增大向上移动。对每个固定的正 ,它趋于一;在零点,它始终等于零。各函数的积分为 ,趋于一,恰好等于极限函数的积分。这里靠近零点的收敛很慢,却不妨碍积分收敛;定理将这种现象推广到任意测度空间。
定理的条件与结论
设 是任意测度空间, 均可测,并且对每个 , 定义 递增保证这个极限在 中存在。它仍可测:对每个实数 , 右边是可测集的可数并。定理的结论是 积分列本身也递增;这里的极限可以是有限数,也可以是正无穷。[1]
“递增”要求固定同一个点,再比较它在各个函数中的值。仅仅知道 递增,并不能代替点态条件。可测性保证水平集与积分有定义;非负性则使证明中只出现非负数及正无穷,不出现无穷正、负部分的抵消。
证明:用简单函数保留一个严格余量
证明只使用测度的从下连续性、非负简单函数积分,以及一般非负积分的上确界定义;不使用法图引理或控制收敛定理。
令 由积分单调性,,所以 。又因为 ,立即有 困难在反方向:不能把“每个点最终接近”直接变成“从某一步起所有点同时接近”。不同点所需的步骤可以不同。
任取非负简单函数 ,再固定一个有限常数 。把 稍微降低成 ,并记 这表示第 步已经达到降低后高度的点集。 只取有限多个值,因此可将 写成有限个可测水平集与 的交之并,故它可测。由 递增, 也递增。
接下来核对它们确实覆盖全部 。若 ,则每个 都有 。若 ,由 及 ,总有某一步达到 。这个论证也适用于 ,因为简单函数的值 有限。因此
将 的正水平写成互不相交的可测集合: 零水平的积分贡献为零,可以不列入。由于 , 对每个 ,有 。测度的从下连续性不要求 有限,故 有限个非负项的和随之趋于对应的和,于是
若 ,固定任何 就已经推出 。若该积分有限,令 得 。这两种情况都不需要对无穷作减法。
最后,对所有 的简单函数取上确界,正好回到积分定义: 这里即使每个候选积分都有限,但它们可以任意大,也会得到 。与开头的反向不等式合并,定理得证。
常数 c 的作用
在开头的例子里,极限恰为简单函数 。若直接取 ,那么对任何有限 , 于 ,故达到完整高度的集合始终只是 。它们的长度全为零,不能逐渐覆盖正区间。
改取 ,对正 , 零点也在 中,因为那里 。所以准确地说, 降低高度后,已达到要求的点集就能逐渐铺开;测度的从下连续性负责把这个逐点事实传给积分。这个严格余量正是证明中 的作用。
可复算的积分与无界变式
在 上配勒贝格测度,令 。对 ,,指数 减小时, 增大;两个端点也满足递增关系。因此整个函数列非负、可测并递增。
每个 连续,可用通常的微积分计算其勒贝格积分: 例如 时分别为 。极限函数为 ,其积分为一,与 一致。
本例并不一致收敛:对每个固定 ,让正 足够接近零, 就接近零,而极限值仍为一,故 单调收敛定理不要求用同一个步骤控制所有点的误差,因而仍适用。
变式:截断一个无界函数。 在 上定义 求各步积分,并判断极限是否可积。
先把两种取值的交界点解出来: 等价于 。因此 在 上是高度 的平台,在其余区间上沿 。两段在交界处相等,每个 连续且有界。分段积分得 各点的截断上限随 增大,所以 非负递增,极限为 定理直接给出 ,所以这个无界函数仍勒贝格可积。无穷值仅位于零测的单点;若将零点的函数值改成零,积分仍为二。这里没有预先把一个广义积分当作答案,而是由有界连续截断函数的积分和定理推出结论。
条件的边界与延伸
去掉单调性。 在实数轴上令 。每个固定点最终都离开移动的单位区间,故 ,但每步积分均为一。函数非负、可测仍不够;它们没有逐点递增。法图引理适用于更一般的非负函数列,却通常只给一个方向的不等式。[2]
去掉非负性。 在 上令 。它确实逐点递增到零,因为每一点最终由负一变为零;但每步负部的积分为无穷,故 不存在可积的共同下界来控制无限区域上的负贡献。
非负条件可以推广为存在共同可积下界:若实值可测函数 ,并有 ,其中 为处处有限的实值可积函数,则对非负函数列 使用本定理,再加回有限的 ,仍能得到积分递增到 。各函数的负部由 控制,避免了前一个反例中的无限负积分。
定理也有几乎处处版本。若所有 与指定的极限函数 均可测,且非负、递增与收敛关系在一个可测零测集外成立,把它们在该零测集上统一改成零,就归结为已经证明的逐点版本,积分不变。若各条件分别在不同零测集外成立,先把这些可数个例外集合取并。非完备空间中仍要保留 可测的要求,不能任意修改零测子集后就自动认为新函数可测。[3]
对于递减的非负函数列 ,若 ,则 几乎处处有限。先在零测集 上把各项和极限统一设为零,使 处处有限,再对 用本定理,就能以有限积分的减法推出 。这一步避免了在零测处书写未定义的 。有限性不可丢弃:,但各积分均为无穷。
非负级数的逐项积分
设每个 可测,令 。这是一列递增的非负函数,极限是逐点级数之和,允许取正无穷。因此 第二步使用非负积分的有限可加性,该性质可在本定理之后由简单函数逼近证明,见勒贝格积分。等式两边可以同时为正无穷,无须预先证明级数和可积。若有正有负,则需另外控制绝对值或其他可积界,不能继续沿用这一非负论证。
参考资料
- ↑ John K. Hunter,University of California, Davis,Measure Theory, Chapter 4: Integration,§4.2,定义4.4、命题4.5与定理4.6:积分上确界定义、单调性及单调收敛定理。贝波·列维这一名称另见 Oliver Knill,Probability Theory,§2.4,定理2.4.1。访问日期:2026-11-02。
- ↑ Hunter,同第四章§4.5,例4.18—4.20及定理4.22:仅有逐点收敛时积分不必收敛,法图引理给出较弱结论。
- ↑ Hunter,同第四章§4.6:几乎处处收敛版本,以及非完备空间中的极限可测性条件。